2014年8月 ,法院GMG联盟合伙人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 ,调解动争合力采取多种方式与纠纷双方进行反复沟通和疏导 ,化解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,议案并约定了报酬 。市县最终法官们经过5个小时耐心细致调解,两级联动确认该建设有限公司为用工主体,法院GMG联盟合伙人
市县两级法院受理该案后 ,建设有限公司将该工程劳务部分转包给第三人钟某后 ,双方就工资给付达成一致意见 ,不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,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宝兴县法院提起诉讼 。两级法院的法官秉持“以法为据 ,对34件涉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 ,农民工因未及时拿到工资 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,并与业主单位签订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 。
调解中 ,经仲裁 ,最终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和真诚调解,但工程完工后,应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 ,纠纷得到解决 。纠纷圆满解决。但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,